1.如果你已婚,那麼你的配偶就是當然的保證人。
2.如果你未婚且已年滿二十歲:以你的父親或母親為保證人。
3.如果你未婚且未滿二十歲:由你父親及母親共同擔任保證人。如其中一方未能前來對保,可檢附印鑑證明(須為六 個月內,且地址與戶籍地址相同),填具委託書(寫明委託事項親自簽名蓋章,印章與印鑑證明印章相同),委託另一方辦理即可。
4.若你未滿二十歲,父母雙亡、離婚或失蹤,則以你的法定代理人為保證人。
5.若你年滿二十歲,父母雙亡、離婚或失蹤,則另覓適當成年人為保證人。
詳細相關規定可至台灣銀行網站查詢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