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 :
2024-06-13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06-13
就讀本校具有正式學籍(不含五專前三年、研究所在職專班),並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 民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,且符合下列情事之一:
- 家庭年所得不超過新臺幣 90 萬元。
-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新臺幣2 萬元。
- 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,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由學校函報教育部專案審核認定,惟存 款本金不得逾新臺幣100 萬元。
-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650 萬元。
-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 分。(新生及轉學生不在此限) (6)本助學金的補助在同一教育階段以一次為限,如大一、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各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