貸款的金額必須是在以下的項目內,,且不能隨意增減每一項目的金額。 1.學雜費(依繳費單上實際繳交之金額) 2.實習費(依繳費單上實際繳交之金額) 3.平安保險費(依繳費單上實際繳交之金額) 4.退撫基金(依繳費單上實際繳交之金額) 5.書籍費 3000元 6.住宿費(依繳費單上學校住宿費標準) 其中第5、6項可自由選擇是否申貸;未貸款之差額請於來校辦理現場換單後至銀行或郵局繳清差額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