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本人、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;學生已婚者,加計其配偶(祖父母和兄弟姊妹不列入計算),相關人口計算如下: (一)學生未婚者: (1)未成年:學生本人+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。 (2)已成年:學生本人+學生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合計。 (二)學生已婚者:學生本人+學生的配偶。 (三)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:為其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