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。 去台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時,可以找誰來擔任保證人? - 龍華科技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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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台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時,可以找誰來擔任保證人?

發布日期 : 2024-06-13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6-13
承辦單位: 生輔組

 

1.如果你已婚,那麼你的配偶就是當然的保證人。
2.如果你未婚且已年滿二十歲:以你的父親或母親為保證人。
3.如果你未婚且未滿二十歲:由你父親及母親共同擔任保證人。如其中一方未能前來對保,可檢附印鑑證明(須為六 個月內,且地址與戶籍地址相同),填具委託書(寫明委託事項親自簽名蓋章,印章與印鑑證明印章相同),委託另一方辦理即可。
4.若你未滿二十歲,父母雙亡、離婚或失蹤,則以你的法定代理人為保證人。
5.若你年滿二十歲,父母雙亡、離婚或失蹤,則另覓適當成年人為保證人。

詳細相關規定可至台灣銀行網站查詢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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